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统一考试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阅读次数:4310
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统一考试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有关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工作,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联合下发《2017年体育单招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将2017年体育单招部分项目专业考试试点实施全国统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考时间地点安排见附表。
二、考生注意事项:所有考生请按照附表指定的时间到组考院校现场确认,并根据组考院校的统一安排,准时参加专业考试,错过考试时间将不予补考。
三、考官选派有关事宜:考官主要由招生院校符合资格的教师组成,需具有被选聘评定项目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常年从事该项目教学、训练与裁判工作,同时具有丰富的招生考试工作经验。各招生院校要积极配合组考单位的工作,派出考官往返交通费用由考官所在院校承担,其他费用由组考单位负责。派出考官要服从组考单位的统筹安排,按照纪律要求履行好考官的职责,如果有不良行为,将开除出考官库,并通报其所在院校。
四、参与招生的院校如需安排招生部门人员参与考试巡视监督,请于开考前一周与组考院校联系。
五、请组考院校成立统考组织机构,严格按照总局批复的统考方案执行,并做好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统考工作,提前协调考点,做好考生服务保障工作;考前要做好考务人员和考官培训工作,严格按照统考方案和有关考试办法执行;要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对于考试中出现的问题,按规定及时处理,并报科教司。
附件:2017年体育单招专业统考安排表
体育总局科教司
2017年3月20日
附:2017年体育单招专业统考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