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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及部分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线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    阅读次数:4831

各市州招考委,有关普通高校:

现将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及部分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线通知如下: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本科(含对口职教师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05分,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专科(含对口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75分。

二、我省美术与设计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考生

考生参加省外高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资格线分别为: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资格线:175

2.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校考资格线:245分;

3.播音主持类专业校考资格线:185分;

4.舞蹈类专业校考资格线:240分;

5.时装表演类专业校考资格线:180分;

6.编导类专业校考资格线:195分。

注: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

 转自:http://www.sceea.cn/Html/201601/Newsdetail_1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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